洞口:“十严禁”严明消超工作纪律

2017年07月05日来源: 作者:县纪委 陈林  点击数:

近日,洞口县出台严明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纪律“十严禁”,为全面完成消超工作任务保驾护航。

“十严禁”要求:严禁编造、散布违背消超工作政策的言论;严禁搞非组织活动,在干部测评和民主推荐时串连拉票、威胁他人;严禁拒不执行组织的调整、调动、交流等决定,向组织提无理要求;严禁篡改、伪造干部档案材料;严禁通过宴请、赠送礼金、礼品和有价证券等不正当手段,请求给予自己或他人关照;严禁编造谣言,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,诽谤中伤;严禁被消化干部“吃空饷”;严禁拒不移交工作,损坏保管的资料和物品,借消超之机,私分钱物;严禁封官许愿,说情打招呼,干扰消超工作;严禁泄漏、扩散涉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。

据悉,该县将紧抓消超工作任务节点,划分责任主体,严格落实党委(组)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,分管组织人事的副职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,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、底线意识,严守消超工作纪律。对消超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,将强化问责力度,从严处理,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,同时追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人员的监督责任,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(县纪委陈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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